我国于2003年颁布的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》规定,冬季有采暖设施的场所,室内温度应在16摄氏度和24摄氏度之间。当室内空气温度为18摄氏度时,50%坐着的人感到冷;温度低于12摄氏度时,80%坐着的人感到冷,而且有人冷得难受,不能坚持久坐,活动着的人也有20%以上感到冷,室内可居住性很差,有损健康。卫生学将12摄氏度作为建筑热环境的下限。
气象上把平均气温10摄氏度─22摄氏度定位春季,其平均值为16摄氏度,所以17摄氏度接近理论中值,代表着春天的温度。如果供暖温度超过22摄氏度,室内会有温暖如夏的感觉,这种温度条件下的室内空气异常干燥,会伤害人体内部的温湿环境,并影响人的体液和津气,使得人感觉浑身燥热、眼耳目口鼻喉皮肤等处感觉干涩。如果供暖温度低到10摄氏度以下,人位于室内则感觉不到温暖,冷如冬天。
综上所述,“暖如春”是冬季室内供暖温度的基本标准,按照这个标准来推算,冬季室内温度保持在15摄氏度─19摄氏度的范围是比较合适的。有报道说室内舒适温度应为20摄氏度-26摄氏度,而这个温年度范围是北京5月─7月及7月─9月间**热月的平均温度范围,显然是冬暖如夏的过高标准了。春秋两季是人们感觉温度**适中的时期,多数人可以通过毛衣的薄厚,结合外套来调节和保持体温。如果供暖温度高于19摄氏度,利用服装保暖的比重就会偏低。若低于15摄氏度,过于依赖服装保暖就会影响到室内活动的便利性和舒适性。http://www.tjyangguang100.com